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水电
管理办法
(2018年9月修订)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公寓的水电管理,根据国家节约用水用电的要求及高校公寓用水用电的标准,结合我校实际确保学生公寓的水电安全及保障,并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及风气,特制定以下规定。
一、树立节约光荣,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,让“人离关灯、关水”的现象成为学生的习惯,发现供水设施有漏水现象,及时报修,提倡废水利用。
二、用水标准
(一)按国家规定学生在校期间每生每月给以3m³的冷水补助,如学生每月所用水费超过补助标准,必须交纳超标准水费;如所用水费低于补助标准,学校按所节约的多少给予奖励。
(二)热水单价高于冷水0.5/m³。
三、用电标准
按国家规定学生在校期间每生每月给以5度照明用电补助,如学生每月所用电费超过补助标准,必须交纳超标水费;如所用电费低于补助标准,学校按所节约电费的多少给予奖励。
四、按实际在校时间和规定标准,每学期收取一次超标准水电费,不交清超标准水电费的学生,后勤有权拒签毕业离校清单。
五、为确保电路的安全及保障,严禁宿舍内私拉电线及使用各种电热器,一经发现无条件收缴,如因学生违规使用电器造成电路损坏的,必须承担所有的维修费用,并按学校规定处理。
六、人为造成水电设施损坏、下水道堵塞,必须承担所有维修费用。
七、发现水、电设施有损坏的,及时报修。
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后勤服务中心
2018年9月1日